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农业部的部署,现将我县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25日-7月9日。二、报名资格及需提交的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报名,并在报名的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1、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或工程师(水产养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3、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校证明1式2份、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三、报名方式及报名的现场确认。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者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传送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x48mm,宽390像素x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7月18日-7月29日,已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兽医药政股确认资格。四、报名考试收费。考生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缴纳考试费用,由报名现场确认单位代收取。咨询电话:18773629113 联系人: 凌爱松